后疫情时代金融科技如何平衡创新和安全? 各方激辩-k8凯发游戏

后疫情时代金融科技如何平衡创新和安全? 各方激辩
作者: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20-07-04

2020年,金融科技在疫情考验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金融抗疫注入新机与活力。后疫情时代,金融科技如何兼顾创新与安全?6月29日,在2020第四届金融科技与金融安全国际云峰会暨2020中关村“番钛客”金融科技国际创新大赛启动仪式上,政产学研金各方人士针对这一话题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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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

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标准的设立,金融科技也不例外。如今,标准已成为金融科技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在金融科技应用与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行业标准化意识整体有待提高、标准供给和落地不足、标准化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二级巡视员杨富玉在峰会上提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以下五点: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等国际标准;二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建设,贡献中国智慧;三是积极参与金融科技国标、行标建设;四是规范开展金融团体标准建设;五是争做企业标准“领跑者”。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地方也在积极行动。近几年,中关村加强金融科技行业研究,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对接落地与标准化建设,着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陈文奇提到,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技术创新和标准研究创制。加快推动人民银行金融科技标准研究中心落户中关村。二是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场景示范应用。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为契机,推进重大项目纳入试点。三是加强金融科技特色园区建设。做好“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的金融科技空间布局统筹。

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西城区正与海淀区一起,全力打造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目前,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进展如何?在峰会上,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聂杰英透露,目前,西城区金融科技企业总数超过100家,年收入近千亿元,初步形成了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渠道、运营、支付和安全产业链。近期,西城区将与海淀区共同发布金科新区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金科新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下一步,还将举办金融街论坛和中关村论坛,筹备国际化程度更高、规模更大、影响力更广泛的全球金融科技峰会。

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邸慧清指出当前海淀区正按照北京市提高质量、提高速度的工作要求,与西城区一道按照“一张蓝图、一致行动、优势互补”的原则,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科新区。面对发展新形势,海淀区将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升级创新,在创新引领、产业培育、场景集成、楼宇建设和国际化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在金融领域监管层面的应用,不断提高金融科技的产业聚集度,联合西城区共同打造创新引领示范,金融科技融合模范,国际合作模范,监管创新规范的金融科技创新高地。

提高监管科技含量

在平衡金融科技创新和风险过程中,中国版的 “监管沙箱”被寄予了厚望。自去年底, “监管沙盒”在北京启动试点,半年时间,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展至6地。从最先试点的北京来看,目前首批6个应用已纳入监管试点,第二批创新应用项目也已公示。

“中国‘监管沙盒’试点稳步推进,初具规模,其中监管科技的含量仍需提高。”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金融科技人才专委会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北京大学金融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陈钟在峰会上提到,区块链能够改进金融监管效率、提高监管实时性,能够很好平衡创新与监管,具备赋能监管科技创新应用的发展潜力。监管科技的发展将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技术与其他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将要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推进区块链核心技术的创新。

“监管科技可以大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并改进数据治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承惠在峰会上对监管科技提出了五大关键点:一是转变理念,从辅助工具转向智能监管;二是建立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新机制;三是设立首席科技官席位与调整监管机构的人才结构;四是完善监管沙盒试点过程中的双向调整机制;五是提升监管官员技能,提升监管机构的数据信息处理能力。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指出,后疫情时代,监管科技体系有望加快完善。随着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继续稳步落实,监管科技应用框架及数字化监管能力有望加速构建,数字化监管规则进一步建立,监管数据采集机制更加完善,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持续提升。

平衡金融创新与个人数据保护

金融科技创新往往以海量数据为基础,如何确保数据安全也是首先需要监管和机构考虑的事情。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副巡视员、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韶华指出,在数据安全方面,大众对数据安全的担忧主要集中在数据垄断和数据共享两个方面。要在安全立法的过程中更加开放,通过脱敏和去标识化,利用安全运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帮助保护隐私。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加以维护。但是未来建议设置统一的专门保护部门明确个人信息、个人金融信息等概念,实现更严格的保护和监管。

对于机构使用的数据来源,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高级金融部门专家黄琳提到,主要来自于三块:分别是自己采集、征信数据和第三方提供的数据,其中第三方提供的数据占比最高。谈到数据监管问题,黄琳直言,目前对于征信的监管的规划框架和治理结构已经基本清晰,但是对于第三方数据市场的监管普遍较弱。她也提到,现在英美等国已经开始严格监管,第三方数据机构需要备案。监管形式一般是间接监管,对数据机构不同类型数据分享提出要求。随着新技术的兴起,金融监管形势也会发生变化。目前各个国家主要通过出台指导性政策监管,做一些新尝试,重点是要在保证金融创新与个人的数据保护当中寻求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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